轉發:關于做好2019年畢業生團員組織關系轉接和規範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級單位團委(團總支):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7·2”重要講話精神和團十八大、團十八屆二中全會精神, 落實團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團的基層建設 着力提升團的組織力的意見》有關要求,全面加強基層團組織規範化建設,實現畢業生團員組織關系的精準轉接和規範管理,确保畢業生團員不脫離團的組織體系,現就2019年畢業生團員組織關系轉接和規範管理作出如下安排,請各二級團組織抓好貫徹落實。
一、高校畢業生團員組織關系轉接和規範管理
(一)已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團員,應将團組織關系轉接到工作單位團組織;工作單位尚未建立團組織的,應轉接到工作單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的村(社區)團組織;特殊情況下無法确定應轉入團支部的,可轉接到工作單位所在鄉鎮街道“流動團員團支部”。在國(境)外工作,工作(派遣)單位在境内無常設機構的,應轉接到本人戶籍所在地(家庭所在地)村(社區)團組織。
(二)離校前尚未落實就業去向的高校畢業生團員,根據省教育廳、省公安廳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下發的《關于實行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試行)的通知》(粵教畢〔2019〕3号)精神,應将團組織關系轉接到畢業生常住地鄉鎮(街道)的村(社區)團組織,特殊情況下确實無法轉往常住地團組織的,可轉接到生源地鄉鎮(街道)的村(社區)團組織。自2019年起,“智慧團建”系統不再設置“退回原籍”功能,未落實就業去向的畢業生團員如需将組織關系轉回生源地或原籍地,應由團員本人發起轉接流程或由團支部發起經團員本人确認後,将團組織關系轉接到生源地(原籍地)的鄉鎮(街道)的村(社區)團組織;特殊情況下無法确定應轉入團支部的,可轉接到鄉鎮街道“流動團員團支部”。
(三)繼續升學的高校畢業生團員,原則上應在轉入新學校(學習單位)後30個自然日内,将組織關系轉接到新學校(學習單位)的團組織。在轉入新學校(學習單位)前,可将團組織關系暫時保留在原就讀學校。
(四)出國留學和出境學習的高校畢業生團員,參照黨組織關系管理有關規定(組通字〔2015〕33号),團員的組織關系保留在原就讀的高校團組織,保持黨團一緻。團員離校出國前,院級團組織應要求其提交保留組織關系的書面申請,說明在境外留學(學習)地點、時間期限、境内聯系人和聯系方式等情況,由學校團委審批後,統一登記造冊備案。團員在國(境)外期間,應由院系團委編入“出國留學(出境學習)團員團支部”(隸屬院系、附屬醫院團委或團總支)集中管理。團員組織關系保留在學校的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團組織應通過微信、電子郵件等手段,或通過學生在境内的聯系人等途徑,與團員保持定期聯系,做好團員教育、管理和監督工作,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不與團組織聯系、不交納團費的團員,按團章和團内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如團員在保留期限内歸來,團組織應要求其報告在國(境)外學習、生活以及政治表現等各方面的情況,做好恢複參加團組織生活的各項工作。
- 跨省跨系統轉接組織關系的有關安排
(一)團員如需将團組織關系轉接到其它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的團組織,或轉接到中央和國家機關、中央金融單位、中央企業(不含團組織關系在廣東的中央企業)、全國鐵道系統和全國民航系統的團組織,或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裝警察部隊,或轉入軍事(武警)院校學習或工作的,需在“智慧團建”系統将組織關系轉接到“非共青團廣東省委管轄的團組織”後,由學校團委開具紙質版《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團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憑介紹信到接收單位團組織報到。學校團委應要求畢業生團員在新單位團組織報到後,在規定時間内将介紹信回執寄回,根據回執對轉出團員統一登記造冊備案。
(二)申請轉入“非共青團廣東省委管轄的團組織”的轉接流程,由團省委負責終審。對轉往“非共青團廣東省委管轄的團組織”的轉接流程,轉出團支部和轉出團支部上級團委務必嚴格核實團員的轉出原因和具體去向,嚴把團員轉出審核關,嚴禁弄虛作假,嚴禁将不符合條件的團員轉接到“非共青團廣東省委管轄的團組織”。
三、明确工作責任
(一)根據團内有關規定和“智慧團建”系統的功能設置,團員必須交清當月及所有欠交團費後,方可啟動團組織關系轉接流程。轉出團支部和轉出團支部上級團委應及時審核團員的轉接申請,組織關系轉接流程進入“轉入團支部待審核”或“轉入團支部上級團委待審核”狀态後,轉出團組織要積極協助團員聯系督促轉入團支部或轉入團支部上級團委及時審核轉接申請。轉入團支部未審核同意接收團員之前,由原團支部繼續履行團員教育、管理和監督責任。因轉接流程跨月而産生的欠交團費由轉出團組織負責收繳。
(二)轉入團支部必須在30個自然日内(含30日)完成組織關系轉接的審核工作,超時“智慧團建”系統将默認為轉入團支部同意接收并自動審核通過;轉入團支部的上級團委必須在72個小時内完成接收審核,超時“智慧團建”系統将默認為上級團委同意接收該團員并自動審核通過;團員教育、管理和監督責任由轉入團支部及其上級團委承擔。
(三)嚴禁推诿扯皮,嚴禁以非本單位正式編制職工、非本地區正式戶籍居民等原因拒絕接收畢業生團員。轉入團支部及其上級團委如無故退回團員的組織關系轉入申請,團員可在被退回的30個自然日内依托“智慧團建”系統發起申訴,由轉出和轉入方的共同直接上級組織仲裁。如上級仲裁通過團員申訴,則團員直接轉接到轉入支部;如申訴被駁回,則團員仍歸屬轉出團支部。審核團員轉出、轉入申請必須實事求是,轉出團組織尤其要把好團員去向關,轉入團組織要慎重使用退回功能,如遇較多團員申訴被查實,将嚴肅處理相關團組織負責人及其上級團組織。
四、工作要求
(一)摸清畢業生團員底數。各級二級團組織需于5月23日前在“智慧團建”系統中全面完善本組織各團支部組織資料中“畢業年份”字段。具體操作:在PC端登陸團支部直接上級團組織賬号,在組織管理-直屬下級-選中團支部,點擊編輯-是否學校組織(從“是”改為“否”再改為“是”)-填寫畢業年份即可。
(二)抓好畢業生團員轉出源頭。各二級團組織要把組織關系轉接納入畢業生離校整體的工作部署,加強統籌協調。團委書記要切實承擔起主體責任,全面熟悉和掌握畢業生團員組織關系轉接和規範管理的各項政策,尤其要認真、嚴格、慎重審核畢業生團員的就業和升學具體詳細去向,加強與地方團組織之間的工作聯系和溝通協商,确保轉出工作高效推進。要嚴明團的組織紀律,強化畢業生團員的團員意識、團章意識教育,引導團員重視做好團組織關系轉接。6月30日,各二級團委畢業生團組織關系轉接完成率不低于80%;9月30日,畢業生團員組織關系轉接應轉盡轉。
聯系人:何老師
聯系電話:84112894
共青團中山大學團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