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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19年廣州“菁英計劃”留學項目選派工作的通知
研院〔2019〕42号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根據《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申報2019年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的通知》(穗菁〔2019〕1号)精神,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2019年申報工作已經啟動。我校應屆畢業本科生申報工作由教務部負責,研究生申報工作由研究生院負責。現就研究生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别
選派留學生包括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和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兩種類型。申請人可按定向培養或意向培養兩類提出申請。定向培養指申報時已明确學成歸國後在廣州的服務單位;意向培養指申報時具有學成歸國後服務廣州的明确意向,但尚未明确具體的服務單位。
申請定向培養留學人員的人員,請與定向培養單位協商,做好簽訂協議的準備。有意與廣州市國資委監管企業申請定向培養留學人員的人員,可登錄廣州市國資委網站(http://www. gzgz.gov.cn),了解有關企業的情況。
二、申請條件及要求
1. 申請人基本條件:我校全日制在籍學生(不含定向培養或在職人員),派出前應具有學士或碩士學位,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歲(即1983年3月31日以後出生);申請時應提交留學國外語水平合格證明(前往英語國家的申請人要求參加國際通行标準化英語考試,學術類雅思成績6.5分或以上,托福考試95分或以上;前往非英語國家的申請人要求達到該國院校錄取要求的語言成績證明或提供外方院校/導師出具的外語合格證明)。
2. 申請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應為應屆本科、碩士畢業生,派出前應具有學士或碩士學位,申請時須提交國外院校的入學通知書複印件、免學費或獲得學費資助證明;申請人在近三年内有學術研究成果的附上相關材料複印件。
3. 申請聯合培養博士生:申請人原則上應為全日制在讀非畢業年級優秀博士研究生。所學專業為自然科學類的,原則上需在SCI、EI、ISTP期刊(任選一種)上發表1篇以上(含1篇)論文,或者獲得1項以上(含1項)專利授權;人文社科類的,原則上需在SSCI、CSSCI、A&HCI(任選一種)上發表1篇以上(含1篇)論文,或者1篇(含1篇)以上論文被新華文摘、人大複印資料轉載。申請時需提交國外院校正式邀請信複印件及翻譯件(所在培養單位蓋章)、國内外導師共同制定的研修計劃(國内外導師簽字)、就讀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學籍證明、相關學術成果複印件和可能發生的與學習相關費用的說明。
4. 留學機構原則上應為全球列前200名的國際知名高校或排名前100名的學科領域(具體名單見附件1)。
三、資助方式與标準
1. 意向培養和定向培養留學人員資助經費均由市财政全額承擔,從“菁英計劃”留學項目經費中列支。
2. 項目資助選派留學人員留學期間的生活費,并提供往返1次的國際旅費。國際旅費标準為歐美地區人民币0.8萬元,亞洲及澳洲地區人民币0.6萬元。生活費的資助标準為人民币1.3萬元/月。
3. 項目不接受已獲國家留學基金資助但未執行人員的申請,以及本項目已經資助過的人員申請。一經接受“菁英計劃”留學項目經費資助,申請人一律不得接受其他任何項目的資助,否則,視為違約。
四、申報程序與要求
1.申請人登錄廣州留學人員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gzpi.gov.cn/vsgzhr/login_lx2.aspx)“留學人員信息系統”填寫申請材料,材料中必須明确所讀國外院校的中英文全名(含分校或學區)、攻讀專業及國外導師姓名及其簡介。具體申請指引見《2019年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申報指引》(附件2)。
2. 研究生院系統初審、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辦公室複審。
3. 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辦公室複審通過後,申請人登陸系統下載并打印複審通過的申報材料:《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等。
4. 申請人向所在培養單位提交《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校内申請表》等紙質申報材料,院系進行初審,并對申請人進行政治思想審核報學生工作部審批。
5. 申請人向研究生院提交經院系、學生工作部審核通過的紙質和電子材料:
(1)《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申請書》一式兩份(申請人簽名);
(2)系統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各一式兩份;
(3)《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申請人員簡介提綱》一式一份(附件3);
(4)《出國留學申請單位推薦意見表》一式兩份(附件4);
(5)《中山大學研究生延期答辯(畢業)申請審批表》一式一份(申請聯合培養博士生人員如無法在規定的畢業時間内完成留學計劃的,須提交此表)(附件5)。
(6)《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校内申請表》(附件6);
其中,(1)至(2)項材料須為通過複審的、從系統下載的文件。在申報材料簽章完畢、核準無誤後,申請人須将(1)至(5)項材料以PDF格式文件發送至yygjjl@mail.sysu.edu.cn (文件包以“學院+學号+姓名+申請類别”命名);将(1)至(6)項紙質版本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106辦公室。
6. 為确保申請人在系統關閉前能根據複審意見及時進行材料修改并完成再次提交,系統申報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5月19日24:00分,提交紙質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5月29日17:30分,逾期不予接收。
五、重要提示
1. 為更有效地開展國際合作,合理利用各種資源,我校不接受留學期限在12個月以下的申請。
2. 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的申請人應為我校在讀博士研究生,碩博連讀生在申請時應已正式注冊成為博士研究生。
3. 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在外留學期間不得攻讀外方學位,學校亦不受理其在外方注冊攻讀學位的相關申請。
4. 由于醫學專業學位(包括臨床醫學和口腔醫學)研究生必須經過足夠時間的臨床訓練方能滿足規定的臨床工作能力的培養要求,所以原則上不推薦醫科臨床型博士研究生申請聯合培養。若确實需要申請的,則聯合培養的博士生回國後必須補足相應的臨床訓練時間(即在國内培養需達到學制要求的時間),方能申請答辯。
5. 入選資助名單後,不接受申報人員對申報專業、留學期限、導師的變更申請;非不可抗因素,簽約後不能按申報項目實施留學的,将按違約處理。
6. 本通知及表格、相關後續通知均發布在研究生院網站(路徑:培養工作-國際化培養項目-廣州市菁英計劃)。
辦公地址:南校區研究生院106室,工作郵箱:yygjjl@mail.sysu.edu.cn。
附件: 1. 世界大學學術排名(最新)
2. 2019年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申報指引
3. 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申請書
4. 出國留學申請單位推薦意見表
5. 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申請人員簡介提綱
6. 中山大學研究生延期答辯(畢業)申請審批
7. 2019年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校内申請表
中山大學研究生院
2019年4月16日
(聯系人:張華,電話:020-84113007,傳真:84112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