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中山大學人才發展辦公室關于開展2019年度“香江學者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
人才辦〔2019〕61号
各學院、直屬系,附屬醫院:
為有效結合内地與香港的人才資源和研究資源優勢,共同促進國家科技和社會經濟發展,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與香港學者協會自2010年起共同實施内地與香港聯合培養博士後研究人員計劃(即“香江學者計劃”),每年選派一批博士後研究人員赴港開展博士後研究工作。現就2019年度“香江學者計劃”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學者計劃”項目内容
“香江學者計劃”每年選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學,在港方合作導師的指導下,以港方大學合約研究人員的身份開展博士後研究,為期2年。2019年度全國計劃資助60人,資助經費為每人36萬元人民币和36萬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後在港期間的生活開支、住房補助、保險及往返旅費等。
“香江學者計劃”人員視為内地派出單位的博士後研究人員,須在派出單位辦理進站手續。
二、申報條件
申請人應為應屆或新近博士畢業生(一般應為畢業3年以内)、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或教學人員,并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
(二)思想品德端正,身體健康。
(三)具備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較強的科研能力、創新能力。
(四)具備良好的英語水平。
(五)能全職在港工作2年。
(六)專業領域:基礎研究、生物醫學、信息技術、農業、新能源、新材料、先進制造、經濟學、法學、管理學等。
(七)此前未獲得過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或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劃等博士後人才資助項目。
(八)在站博士後人員須經所在申報單位和合作導師同意。
三、遴選原則
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
四、申報程序
(一)查看崗位需求
港方提供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崗位需求于1月29日在中國博士後網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上公布。
(二)下載并填寫申報書
申請人登錄中國博士後網站,進入“國外境外交流項目”申報系統,查看申報崗位,填寫相關信息,生成并打印《“香江學者計劃”申請表》及主要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
主要證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證件;
2.博士學位證書或答辯決議書。應屆博士畢業生如還未進行答辯,可先申報,辦理進站手續時提供博士學位證書;
3.代表個人最高水平的學術及科研成果材料。論文提供摘要及收錄檢索證明,專利或獎勵提供證書,專著提供目錄和摘要。
(三)準備紙質申報材料
申請人需将下述紙質申報材料合訂本一式3份提交到所在招收單位或拟進站單位,裝訂要求為A4幅面,左側裝訂,加封面、目錄。所需材料如下:
1.《“香江學者計劃”申請表》(附件1)。
2.身份及學曆證明。有效身份證複印件、博士學位證書或答辯決議書複印件。
3.代表個人最高水平的學術及科研成果材料。論文提供摘要及收錄檢索證明,專利或獎勵提供證書複印件,專著提供目錄和摘要。
(四)上傳電子申報材料
申請人将所有紙質申報材料的電子版或掃描件上傳至申報系統。
(五)各招收單位審核
各招收單位應認真審核材料,推薦申報,在《“香江學者計劃”申請表》中填寫單位推薦意見,簽字并加蓋公章,同時提交《“香江學者計劃”彙總審核表》(附件2)1份。
(六)确定人選
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根據專家評審意見,按照候選人數和入選人數不少于2∶1的比例确定候選人并提供給港方。港方對候選人進行第二次遴選,最終确定資助人選,并由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公布獲選結果。
五、有關要求
(一)招收單位要認真核查申請材料,保證材料的真實、準确,電子材料和紙質材料内容完全一緻。若發現虛報或僞造内容,一經查證,将取消申請人申報和獲選資格;如存在僞造内容等情況的,将暫停我校“香江學者計劃”申報資格一年。
(二)申報材料如含有涉密内容,請務必在上報前做好脫密工作。
(三)獲資助人員應在資助通知下發之日起6個月内赴外辦理進站手續,開始博士後研究工作,否則視為自動放棄。獲資助人員按照《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實施細則的通知》(博管辦〔2013〕77号)和《關于印發“香江學者計劃”實施細則的通知》(博管辦〔2011〕92号)中的有關規定管理。
(四)“香江學者計劃”與“澳門青年學者計劃”項目崗位同期發布,由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同期組織初評。申請人可同時申報 “香江學者計劃”與“澳門青年學者計劃”,申報的項目崗位須屬于同一一級學科。
(五)各單位務必于2019年3月8日前,将紙質版申報材料統一提交至人才發展辦公室發展評價科(中山樓508室),電子版材料發送到郵箱postdoct@mail.sysu.edu.cn,逾期不予處理。
附件:1.“香江學者計劃”申請表
2.“香江學者計劃”彙總審核表
中山大學人才發展辦公室
2019年2月12日
(聯系人:王靜,葛铿,聯系電話:020-84112914,020-84112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