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第三、四批“千百十工程”培養對象考核工作和第五批“千百十工程”培養對象選拔推薦工作安排的通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08-04-14

關于第三、四批“千百十工程”培養對象考核工作和第五批“千百十工程”培養對象選拔推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關學院(系)及附屬醫院: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第三、四批“千百十工程”培養對象考核工作和第五批“千百十工程”培養對象選拔工作的通知》(粵教師〔2008〕5号)以及《廣東省高等學校“千百十工程”實施辦法》的要求,我校将于近期對第三、四批“千百十工程”培養對象分别進行期滿和期中考核,同時進行第三批省級以上培養對象先進團隊和先進個人、第五批“千百十工程”培養對象的選拔推薦工作。現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第三、四批培養對象考核工作安排

    第三批“千百十工程”培養對象的期滿考核和第四批“千百十工程”培養對象的期中考核工作按以下日程進行:
    (1)4月11日—4月25日:第三、四批培養對象分别向所在單位提交《廣東省高等學校“千百十工程”第三批培養對象期滿總結報告》和《廣東省高等學校“千百十工程”第四批培養對象期中總結報告》,并填寫《廣東省高等學校“千百十工程”培養對象考核情況表》、《廣東省高等學校“千百十工程”第三、四批培養對象培養期間成果情況表》。
    (2)4月26日—4月30日:各單位組織有關黨政領導和專家考核各層次培養對象,并提出考核意見(意見填寫在《廣東省高等學校“千百十工程”第三批培養對象期滿總結報告》或《廣東省高等學校“千百十工程”第四批培養對象期中總結報告》的第六欄“學校指導小組或指導教師意見”中)。國家級、省級培養對象參照《廣東省高等學校“千百十工程”國家級、省級培養對象期滿(中)考核評估标準》考核,校級培養對象根據各學科學術骨幹隊伍建設的實際進行考核。
    (3)5月5日前:各單位彙總填寫本單位《廣東省高等學校“千百十工程”培養對象考核情況表》和《廣東省高等學校“千百十工程”第三、四批培養對象培養期間成果情況表》,并将全部考核材料送人事處人才發展辦公室。
    (4)5月6日—5月20日:人事處彙總各單位考核材料,學校召開會議考核各級培養對象,提出審核意見。
    (5)5月30日前:人事處彙總全部考核材料,呈報教育廳。

二、第三批培養對象先進團隊和先進個人推薦工作安排

    第三批“千百十工程”培養對象先進團隊和先進個人推薦工作按以下日程進行:
    (1)4月11日—4月25日:符合條件的團隊向所在單位提交《廣東省高等學校“千百十工程”先進團隊推薦表》;符合條件的個人向所在單位提交《廣東省高等學校“千百十工程”第三批培養對象先進個人候選人推薦表》。
    (2)4月26日—4月30日:各單位組織有關黨政領導和專家進行評議推薦,并提出推薦意見(請另附頁)。
    (3)5月5日前:各單位将申請材料和單位推薦意見報送人事處人才發展辦公室。
    (4)5月6日—5月20日:人事處彙總各單位申請材料,學校召開會議,确定拟推薦對象。
    (5)5月21日—5月30日:人事處彙總全部推薦材料,呈報教育廳。

三、第五批培養對象選拔推薦工作安排

    第五批“千百十工程”培養對象的選拔推薦工作按以下日程進行:
    (1)4月11日—4月25日:未曾入選過“千百十工程”的申請人向所在單位提交《廣東高等學校“千百十工程”第五批培養人選推薦表》和《廣東省高等學校“千百十工程”第五批培養對象推薦人選情況表》;符合高一層次選拔條件的第三、四批培養對象可向所在單位申請升級培養,提交《廣東高等學校“千百十工程”第五批培養人選推薦表》和《廣東省高等學校“千百十工程”第五批培養對象推薦人選情況表》。
    (2)4月26日—4月30日:各單位組織有關黨政領導和專家評議申請人;同時對申請升級培養的第三、四批培養對象,在期滿(中)考核合格的前提下,進行評議推薦。推薦意見填寫在《廣東高等學校“千百十工程”第五批培養人選推薦表》的第六欄“系(部)推薦意見”中。推薦多名候選人請排序。
    (3)5月5日前:各單位彙總填寫《廣東省高等學校“千百十工程”第五批培養對象推薦人選名冊表》,并将全部申請材料送人事處人才發展辦公室。
    (4)5月6日—5月20日:人事處彙總各單位申請材料,學校召開會議,确定拟推薦人選。
    (5)5月30日之前:人事處彙總全部推薦人選申請材料,呈報教育廳。

四、其他要求

    1、請各單位全面總結本單位在開展第三批“千百十工程”人才培養工作中的成功經驗與做法,查找培養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并按照進一步解放思想,創新高層次人才培養思路的要求,提出今後抓好第四、五批“千百十工程”培養工作的意見,形成書面總結報告,連同其他材料一并報送。
    2、請各單位嚴格按照《報送材料目錄》要求依時報送材料,全部材料均需提交電子版和打印件。
    3、本通知相關附件和表格請在人事處網站下載(http://rsc.sysu.edu.cn/)。

    聯 系 人:陳曉文  陳英群       
    聯系電話:84114884  
    E-mail : rscrcgc@mail.sysu.edu.cn
             rscrcyj@mail.sysu.edu.cn

    附件:
        1.  關于做好第三、四批“千百十工程”培養對象考核工作和第五批“千百十工程”培養對象選拔工作的通知
        2.  廣東省高等學校“千百十工程”實施辦法
        3.  第三、四批“千百十工程”培養對象考核名單
        4. 廣東省高等學校“千百十工程”國家級、省級培養對象期滿(中)考核評估标準
        5. 《廣東省高等學校“千百十工程”第三批培養對象期滿總結報告》表
        6. 《廣東省高等學校“千百十工程”第四批培養對象期中總結報告》表
        7. 廣東省高等學校“千百十工程”培養對象考核情況表
        8. 廣東省高等學校“千百十工程”第三、四批培養對象培養期間成果情況表
        9. 廣東高等學校“千百十工程”第五批培養人選推薦表
        10.廣東省高等學校“千百十工程”第五批培養對象推薦人選情況表
        11.廣東省高等學校“千百十工程”第五批培養對象推薦人選名冊表
        12.廣東省高等學校“千百十工程”第三批培養對象先進個人候選人推薦表
        13.廣東省高等學校“千百十工程”先進團隊推薦表
        14. 報送材料目錄
 


                                 中山大學人事處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