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公告:5月19日至21日為全國哀悼日
發布人:高級管理員
發布日期:2008-05-19
國務院5月18日發布公告宣布,為表達全國各族人民對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難同胞的深切哀悼,國務院決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為全國哀悼日。公告全文如下:
國務院公告 為表達全國各族人民對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難同胞的深切哀悼,國務院決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為全國哀悼日。在此期間,全國和各駐外機構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娛樂活動,外交部和我國駐外使領館設立吊唁簿。5月19日14時28分起,全國人民默哀3分鐘,屆時汽車、火車、艦船鳴笛,防空警報鳴響。 根據國務院公告内容,學校決定:5月19日14時28分起,學校在四個校區國旗杆前舉行默哀儀式。在工作、學習、醫療等崗位上的師生在原地默哀。第八節課14時30分上課的師生請提前5分鐘到達課室,在課室原地默哀。5月19日至21日停止校内所有娛樂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