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8年度住房公積金調整工作的通知
根據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做好2008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工作的通知》(穗公積金[2008]12号)文件精神,我校将于2008年7月進行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具體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計算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以2008年6月工資數據為核對标準,繳存基數大于16745元的一律按16745元計算。繳存基數:
A系列教職工:崗位工資+薪金工資+地區差+物價補貼+福利補貼+臨職津貼+生活補貼+崗位津貼+獎金+基本獎勵+教護齡貼+特殊津貼+其他補貼+校内津貼+工改保留。
B系列教職工:崗位工資+崗位補貼+學校津貼。
根據《轉發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穗财法[2007]63号)文件精神,單位和個人最高免稅繳存基數為10047元,實際繳存基數超過10047元的部分應并入個人當月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二、繳存比例的确定
1.單位繳存比例為10%;
2.個人繳存比例按10%、12%兩個檔次自由選擇。
學校原則上将個人繳存比例原選擇8%的統一調至10%,個人繳存比例原選擇12%的維持不變。需要更改個人繳存比例的教職工,請務必于2008年6月25日前持身份證或校園卡到我處核算室(北校區行政辦公樓111室核算二室,南校區逸夫藝術中心一層核算一室辦公室B)登記。
聯系電話:核算一室(南校區):84111787、84113492
核算二室(北校區):87330594、87330767
特此通知。
财務與國資管理處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