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博士生指導教師資格遴選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師:
學校決定開展博士生指導教師(以下簡稱“博導”)資格遴選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範圍
我校現有的博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均可開展遴選博士生指導教師資格的工作。各院系的學科學位評議組隻能審核本學科範圍内的博導資格申請。
二、基本條件
(一)遵守國家憲法與法律,治學嚴謹,作風正派,能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二)為本學科學術造詣較深的學者,能堅持正常工作,擔負起實際指導博士生的責任。
(三)近五年來科研成績顯著,有高水平、創新性的專著、論文,學術水平在國内應居于本學科的前列;或有較高水平的重要技術成果、發明創造,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産生了明顯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四)目前所從事的研究方向特色突出,優勢明顯,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際應用價值。正在從事教學、科研、醫療或工程技術工作,承擔有國家或省部級重點科研項目或其他有重要價值的科研項目,有必要的科研經費培養博士生。
(五)有培養研究生的經驗,至少已完整培養過一屆碩士生或在國内外協助指導過博士生,且培養質量較好。還應有課程教學經曆,承擔過或正在承擔一定工作量的本科生或碩士生課程。
(六)有協助本人指導博士生的學術隊伍。
(七)年齡限制為1948年12月以後出生;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
(八)具有教授或相應專業技術職稱;或具有五年以上在重點高等學校或重要科研單位教學、科研工作經曆且具有博士學位的副教授或相應專業技術職稱者(醫學臨床學科申請人不在此列)。
(九)至少能運用一門外語熟練地閱讀、翻譯專業文獻,并能指導博士生的專業外語學習。
(十)科研條件要求參閱本文件附件1。
三、遴選程序與方法
(一)個人申請、公示
申請人填寫《中山大學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申請表》(見附件2),按申請表要求附相關證明材料,合訂成冊交院(系)進行公示,已進入公示程序的申報材料内容不得修改。
已具備博導資格者申請跨/轉專業應填寫并提交《博士生導師跨/轉專業申請表》(見附件3),該申請表應與申請人的申請材料一并公示。
校内申請人工作單位與所申請專業(或跨/轉專業)所在的主體單位不一緻時,申請人必須向該專業(或跨/轉專業)所在的主體單位提交申請。
(二)院系與學位評議組推薦
院系與學科學位評議組推薦均應有明确意見。其中學科學位評議組對是否推薦,應在逐一審查所轄專業範圍内申請人材料後,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并将《2008年博士生指導教師資格推薦名單彙總表》(一式一份),以及申請人填寫的《中
(三)申請資料核實及形式審查
對獲推薦的申請人材料,學校将分文科、理工農科、醫科等組,邀請專家和職能部門有關人員進行核實與形式審查。形式審查結果将由各組組長在學位分委會上逐一進行介紹。
(四)學位分委會審議
學位分委會依據申報材料、學位評議組推薦結果和形式審查情況,結合各學科、專業博士生培養需要和學科發展需要,逐一審議并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通過者名單及其申請材料提交學位委員會審批。
(五)學位委員會審批
學位委員會根據文件要求和各級機構、學者的評議意見,結合各學科、專業博士生培養和學科發展需要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通過者名單由學校發文公布。
四、時間安排
(一)申請人填表、準備資料:
(二)院系審查、材料公示:
(三)學位評議組推薦:
(四)學校形式審查:另行安排
(五)學位分委會審議:另行安排
(六)學位委員會審批:另行安排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博導申請的有關手續由本人履行,當申請人因特殊情況不能履行時,可以書面授權形式委托他人代理,代理人填寫的表格和提供的各項材料視同本人履行。申請人(代理人)填寫申報表格必須實事求是,承擔填寫内容準确、真實、完整的責任。發表論文及科研成果、項目、經費等必須附有佐證材料。凡申報材料不實、弄虛作假,或在科研中有抄襲、剽竊行為者,一經查實即取消申請資格,且三年内不得提出申請。
(二)本次遴選不受理正在進行博士後研究或攻讀博士學位人員的申請。
(三)各單位應本着認真負責的态度做好本次遴選工作,嚴格把關,不得将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材料提交上一級機構評議。
(四)各級學位評定機構在舉行會議時,出席會議的委員人數應達到全體委員人數的三分之二或以上方能召開會議。對申請人進行評議并做出決議時,應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經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或以上(且應超過全體委員的半數)票數通過,方為有效。
不能到會的委員不得通訊投票、委托投票或指派代表出席會議。
(五)要堅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要排除非學術因素的影響,防止任人唯親、排斥異己的現象,切實将符合任職資格者遴選到博導崗位上來。我校廣大教職員工有權對該項工作進行監督。若有異議或投訴,請及時向學位辦反饋,學位辦将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提交學位委員會裁決。
(六)申請人及其親屬不得參與遴選的領導、組織和日常工作。在各級評審過程中,申請人及其親屬均應回避。
(七)本通知及其附件下載地址:http://graduate.zsu.edu.cn/師資建設/導師資格遴選 下載。
(八)學位辦公室負責本次遴選的日常工作。
辦公地址:研究生院308室
聯系電話:84037996 汪洋
E-mail:wyang6@mail.sysu.edu.cn
(九)本文件解釋權歸中山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