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關于調整教職工體檢方案的通知》
中 山 大 學 文 件
中大辦〔2008〕16号
關于調整教職工體檢方案的通知
校機關各部、處、室,各學院、直屬系,各直屬單位,後勤集團、産業集團:
及早發現、預防和治療疾病是保障教職工身體健康的重要措施,為此,學校定期組織教職工進行體檢。為統一規範各校區體檢工作,結合學校前幾年教職工體檢情況,對體檢項目的适用範圍進行了調整(詳見附件)。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以往有關規定與本通知相抵觸的,以本通知為準。
特此通知。
附件:中山大學教職工體檢方案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
主題詞:學校 體檢 通知
中山大學校長辦公室 2008年6月30日印發
責任校對:徐美雲
附件
中山大學教職工體檢方案
及早發現、預防、治療疾病,這是保障教職工身體健康的重要措施,為此,學校定期組織教職工進行體檢。為了統一規範各校區的體檢工作,結合學校前幾年教職工體檢情況,現對體檢項目的适用範圍進行調整,并規定如下:
一、 體檢範圍和體檢時間
(一)體檢範圍:
1.學校校本部在崗的固定編制工作人員和流動編制(B系列)工作人員;
2.在學校辦理離休、退休的學校固定編制人員;
3.2002年10月25日起到齡退休在學校暫管期間内的合同制人員;
4.學校計劃内博士後流動站工作人員。
(二) 體檢時間:
每年計劃安排五月中旬組織體檢,具體時間由承擔體檢任務的學校附屬醫院安排通知。
二、體檢項目
(一)44歲以下教職工:
1.一般物理檢查:内科(心、肺、肝、脾)、外科(乳
腺、甲狀腺、淋巴結、肛門指檢)、耳鼻喉(查鼻咽部)、血壓;
2.化驗:乙肝一對、肝功二項(AST、ALT)、血脂四項(總膽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甘油三酯)、甲胎蛋白(AFP)(定性)、癌胚抗原(CEA)(定性)、血糖;
3.檢查:胸透、心電圖、女性加婦檢(必要時塗片)、婦科B超(包括查環)。
(二)45歲以上教職工:
除體檢項目同上(一)外,加做化驗[尿酸(UA)、肌酐
(CRE)、EB病毒抗體[(VCA-IGA)定性]、B型超聲波檢查(肝、膽、脾)、眼科檢查(眼底、晶狀體)。
三、 體檢費用
體檢工作結束後,由學校向承擔體檢任務的附屬醫院按實際參加體檢的人數進行結算,在學校福利費開支。
四、 體檢組織和要求
體檢組織工作原則上由學校附屬一院、附屬二院和附屬五院所屬的北校區、南校區、珠海校區門診部負責,分别組織安排。
符合上述體檢範圍的教職工原則上以領取工資所屬校區來劃分體檢地點(珠海校區除外),并按體檢組織單位要求參加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