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校區藥學大樓資源分配與制度建設(征求意見稿)
東校區藥學大樓資源分配與制度建設
征求意見稿
一、場地分配原則:
1.辦公用地:保證每位在聘老師有自己的辦公場地,辦公室的分配與職稱、職位結合起來。教授有單獨的辦公室,根據樓層學科布局和老師的個人業績,按照就近和業績突出者優先考慮的原則進行分配;副教授兩人共用一間辦公室。在此基礎上,再設PI用地。
2.科研用地:每位在聘老師本人提出申請,經學院批準安排,可以享用一定面積的科研用地的減免租金,但不固定其實驗場所。進入PI團隊的,可按每個成員減免
二、關于PI組的建立:
1.PI組的建立原則和程序:
根據老師的學術水平,綜合考慮團隊或個人擁有的經費和學院學科發展的需要,由團隊或個人提出申請、學院組織專家論證批準建立PI組。
2.PI組的建立标準:
每個團隊每年擁有30萬元到位縱向經費或每個團隊每年擁有60萬元到位經費(包括縱向和橫向經費,其中縱向經費不低于15萬元的),即可申請PI組。
同時明确PI的内涵偏重學科帶頭人,與課題負責人應有所區别,對于橫向經費每年達到100萬元的負責人,可以參照PI實驗室的設立标準,經本人申請和學院專家論證批準其科研用地,但不以PI實驗室冠名,可以“某某工作室”命名。
三、實驗室收費标準:
(一)收費标準為:3萬元人民币/
(二)采取根據科研産出進行獎勵減免租金的原則:
1.除減免條件第(8)條外,其餘場地租金的減免獎勵均一次性執行,即減免一個年度;
2.下列各種減免條件可累計,但最多減免90%的面積。
(1)獲得國家自然科學或國際合作基金資助,可減免40m2的場地租金;
(2)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或傑出青年基金項目資助,可減免80 m2的場地租金;
(3)發表SCI論文,根據其IF,可減免IF×8 m2的場地租金;
(4)發明專利授權,可減免10 m2的場地租金;國際專利授權,可減免30 m2的場地租金;
(5)獲得新藥批文,可減免50 m2的場地租金;
(6)獲得省部級2等獎以上的科技獎,可減免40 m2的場地租金;
(7)獲得國家級3等獎的科技獎,可減免100 m2的場地租金;獲得國家級2等獎以上,可減免200 m2的場地租金;
(8)對于新引進的百人計劃二類以上人才,根據需要,經本人提出申請,可減免100 m2科研用地租金2年。
(9)其他對學院學科建設做出重大貢獻的團隊和個人,經本團隊或本人提出申請,交委員會讨論具體的減免實施辦法。
四、其它:
1.由學院購置的儀器設備将統一收回,再統一分配。
2.學院鼓勵成立團隊,學院資源将向團隊傾斜,包括經費、儀器設備、研究生資源等。
五、本條例解釋權歸學院資源分配與制度建設委員會。未盡之處,可根據大多數老師的修改意見,交委員會讨論認定後确定具體實施辦法。
六、本條例自
太阳集团1088vip資源分配與制度建設委員會
二○○八年七月三日